(九)golang--标识符的命名规则
标识符的概念: (1)各种变量、方法等命名时使用的字符序列被称为标识符; (2)凡是可以自己起名字的都可以叫标识符; 标识符的命名规则: (1)由26个英文字母大小写,0-9,_组成 (2)数字不可以开头; (3)严格区分大小写; (4)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; (5)_本身在go中是一个特殊的标识符,被称为空标识符,可以代表任何其它的表示符,但是它对应的值忽略(比如忽略某个返回值),所以仅能被作为占位符使用,不能作为标识符使用; (6)不能从系统保留关键字作为标识符,比如break,if等等; 标识符的命名规范: (1)包名:包名和文件夹名字尽量保持一致;尽量取有意义的包名,不要和标准库冲突; (2)变量名、函数名、常量名,采用驼峰法,例如goodPrice; (3)如果变量名、函数名、常量名首字母大写,则可以被其他包访问,如果首字母小写,则只能在本包中使用(可以简单理解为如果首字母是大写,就是公有的,小写就是私有的); 保留关键字: break default func interface select case defer go map struct chan else goto package switch const fallthrough if range type continue for import return var 预定义标识符:包括基础数据类型和系统内嵌函数 (编辑:李大同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