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可以在javac(JDK 9)中混合使用–class-path和–module-path
当我编译一个依赖于我之前编译的其他模块的模块时,我必须指定–module-path< directory>选项.这使我依赖的模块可见.
但与此同时,我还想让一些非模块化的Jar文件可见.但是,如果不使它们成为自动模块,只需在–module-path< directory>旁边指定–class-path some.jar,那么javac似乎忽略了claspath并抛出“package yyy not found”和其他“未找到”的错误. 我可以理解在相同(编译)时使用–class-path和–module-path是非法的,但是javac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警告我. 解决方法
您可以并行使用类路径和模块路径,但需要考虑一些细节.
依赖模块路径?>类路径 显式模块(模块路径上具有模块描述符的JAR)无法读取未命名的模块(类路径上的JAR) – 这是为了防止模块化JAR依赖于“类路径的混乱”而完成的. 由于模块必须要求其所有依赖项,并且那些只能由其他命名模块(即类路径上的JAR)来实现,因此模块化JAR的所有依赖项必须放在模块路径上.是的,即使是非模块化的JAR,也会变成automatic modules. 有趣的是,自动模块可以读取未命名的模块,因此它们的依赖关系可以在类路径上进行. 依赖类路径?>模块路径 如果您编译非模块化代码或从非模块化JAR启动应用程序,则模块系统仍在运行,并且由于非模块化代码不表示任何依赖性,因此它不会从模块路径解析模块. 因此,如果非模块化代码依赖于模块路径上的工件,则需要使用the (编辑:李大同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