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main-name-system – 记录或cname
我有一个服务器(Ubuntu Apache),我们托管一个应用程序,客户可以在其中创建自己的子域 – 即基本上是通配符子域.
我们有一个客户希望将自己的域(www.client.com)指向我们服务器上的唯一子域(client.app.com).这应该是透明的,所以当有人在www.client.com上输入时,网址仍会显示www.client.com,但所有内容都在透明地工作在client.app.com上 在他的DNS中,他应该创建指向我们的IP地址的A记录,还是指向client.app.com的cname?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,我们需要创建的vhost是否存在任何差异? 解决方法
他应该使用指向client.app.com的CNAME.这样做的原因有很多,但最好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意味着如果服务器的IP地址发生变化,更改的更少:只需要更新client.app.com的条目,其他所有内容都需要更新CNAMEd将自动跟随. 其他原因包括无法像MX记录那样拥有相同名称的A记录,这是其他提到的海报之一;以及主机应该只有一个“真实名称”(A记录)的一般理念,指向同一主机的其他记录应该是别名(CNAME).当然,当你有一个指向多个IP和多个主机的A记录时,这种理念就会失效(但这是客户使用CNAMES的另一个好理由:如果你的服务变得流行,你需要通过负载平衡来扩展它其他提供相同功能的主机,您希望您的客户从中受益,而无需进行任何更改. (当然,有很多方法可以进行负载平衡和扩展,您可以轻松选择一个与DNS无关的方法,但这取决于您的实现.)
无论您选择哪种DNS方法,都需要确保将apache配置为接受其他名称.
当然,您需要自己确认下面的apache文档,但我可以想到两种方法: > UseCanonicalName Off < VirtualHost *:80> 请记住,无论使用哪种方法,您都可能必须确保html和任何关联的脚本正在“正确地”生成适合您所需行为的URL. 这里还有许多很好的例子和有趣的讨论:http://httpd.apache.org/docs/2.4/vhosts/mass.html关于这个主题. (编辑:李大同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