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ala – 什么是避免在无形的两个类型定义之间发生冲突的最佳方
发布时间:2020-12-16 18:12:51 所属栏目:安全 来源:网络整理
导读:Shapeless有一个整齐的类型类 derivation mechanism,允许您定义类型类并获得任何类型类的自动派生. 要将派生机制用作类型类的用户,可以使用以下语法 import MyTypeClass.auto._ 据我所知,它相当于 import MyTypeClass.auto.derive 当您尝试在同一范围内尝试
Shapeless有一个整齐的类型类
derivation mechanism,允许您定义类型类并获得任何类型类的自动派生.
要将派生机制用作类型类的用户,可以使用以下语法 import MyTypeClass.auto._ 据我所知,它相当于 import MyTypeClass.auto.derive 当您尝试在同一范围内尝试使用多个类型类时会出现问题.看起来Scala编译器只考虑了derive的最后一个定义,即使它的隐式参数有两个版本的函数“重载”. 我可以通过几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.我不会在这里列出它们,而是将它们标记为答案,您可以投票确认理智并提出任何更好的解决方案. 解决方法
我
raised this question back in April并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:自己定义方法(如你所知):
object AutoCodecJson { implicit def deriveEnc[T] = macro deriveProductInstance[EncodeJson,T] implicit def deriveDec[T] = macro deriveProductInstance[DecodeJson,T] } 或使用别名导入: import AutoEncodeJson.auto.{ derive => deriveEnc } import AutoDecodeJson.auto.{ derive => deriveDec } 我强烈建议使用别名导入-Miles himself said“没想到宏会以这种方式重用:不确定我批准”关于deriveProductInstance方法. (编辑:李大同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