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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ala – 什么是避免在无形的两个类型定义之间发生冲突的最佳方

发布时间:2020-12-16 18:12:51 所属栏目:安全 来源:网络整理
导读:Shapeless有一个整齐的类型类 derivation mechanism,允许您定义类型类并获得任何类型类的自动派生. 要将派生机制用作类型类的用户,可以使用以下语法 import MyTypeClass.auto._ 据我所知,它相当于 import MyTypeClass.auto.derive 当您尝试在同一范围内尝试
Shapeless有一个整齐的类型类 derivation mechanism,允许您定义类型类并获得任何类型类的自动派生.

要将派生机制用作类型类的用户,可以使用以下语法

import MyTypeClass.auto._

据我所知,它相当于

import MyTypeClass.auto.derive

当您尝试在同一范围内尝试使用多个类型类时会出现问题.看起来Scala编译器只考虑了derive的最后一个定义,即使它的隐式参数有两个版本的函数“重载”.

我可以通过几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.我不会在这里列出它们,而是将它们标记为答案,您可以投票确认理智并提出任何更好的解决方案.

解决方法

我 raised this question back in April并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:自己定义方法(如你所知):

object AutoCodecJson {
  implicit def deriveEnc[T] = macro deriveProductInstance[EncodeJson,T]
  implicit def deriveDec[T] = macro deriveProductInstance[DecodeJson,T]
}

或使用别名导入:

import AutoEncodeJson.auto.{ derive => deriveEnc }
import AutoDecodeJson.auto.{ derive => deriveDec }

我强烈建议使用别名导入-Miles himself said“没想到宏会以这种方式重用:不确定我批准”关于deriveProductInstance方法.

(编辑:李大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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