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如何在Perl中明确地销毁一个对象?
假设我有一个具有DESTROY方法的Perl类.此方法用于隐式释放外部资源,如文件句柄或数据库事务.
给出这个类的一个实例,我想明确地消灭它.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使DESTROY方法被调用,以便外部资源被释放.但是,将“对象”本身从内存中释放出来将是一个额外的好处. 我该怎么做?我已经考虑直接调用DESTROY方法,并且定义引用该对象的任何变量. 解决方法
Perl5对象在最后一次引用消息后就会被破坏,除非你有自引用结构(参见
Destructors和两段垃圾回收段落之后的一些有趣的信息).
如果您没有自引用,则不需要担心任何事情,DESTROY方法将在需要时被调用;尝试自己破坏对象是不安全的(你如何确定对象不是其他地方的引用),除非你也在引用自己的引用(如果这是真的可能的,那将是重复的perl的努力,哪些不是一个好主意). 所以我会说,只要你没有循环引用: >如果要在代码中的特定点释放外部资源,请使用release / close / dispose / whatever方法(DESTROY代码也可以调用)明确地执行此操作. 如果您有循环引用,则需要更加小心,并使用弱引用(参见 (换句话说,我不知道明确删除一个perl对象的方法,这对于引用计数的垃圾收集系统来说不太好) (编辑:李大同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