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# – 为什么MSDN建议在委托声明中包含对象发送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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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s页面,我注意到它是如何说这是标准指南:
我可以理解在某些情况下如何让对象发送者有用,但我可以在其他情况下看到完全相反的情况.例如, >如果处理该事件的班级不应该知道是谁解雇了该怎么办?耦合,凝聚力以及所有这些. 话虽如此,为什么微软表示事件处理程序应遵循这些指导原则?难道不总是最好的选择吗? 编辑:感谢大家的回复.我决定采用大多数人并使用EventHandler< T>我在这个图书馆的所有活动. 解决方法
我认为该模式的原因是强制执行一些一致性. sender参数允许为多个发布者(按钮,表)重用单个处理程序.
解决你的观点: 1)根本不使用它.这很常见,并没有真正伤害任何良好的做法. 2)没关系,再次忽略发件人 3)完全矛盾你所说的2)… 4)“那么为什么要包括它” – 还有其他用例需要发送者. 但请注意,这只是图书馆确认BCL的指南.您的案例听起来更像是一个特定的应用程序(而不是库),所以请随意使用您喜欢的任何参数方案.编译器不会抱怨. (编辑:李大同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