伟大的空格分割符之争
今天下午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论: func foo<T: protocol<A,B>>(x: T) 对比 func foo<T: protocol<A,B>>(x: T) 很明显,后者赢了。为什么?因为符合正字法(orthography)的规则(定稿注:来源于希腊语中的正确(Ortho)和书写方式(Graphia),表示通用的社会性的文字表示规范。这里指约定俗成的代码规范。留白是一种美)。 Strunk 写过:「忽略无用的单词」,他可没写「忽略无用的字符」。空格分隔符(space-delimited comma)在两个相关元素之间提供了语义分隔,遵循了数学中的语义约定。 空格分隔符适应自然语言的习惯,眼睛在阅读内容时会把每个语法元素都看做独立的实体。对阅读代码的人来言,它相当于是一个停顿符,让人分辨出这是两个元素(在这里是两个协议)。 如果没有这个停顿,两个协议就不易区分,尤其是协议外面还有尖括号和参数类型。使用空格能写出更易读的代码,因此它赢了。 空格分隔符对所有人都有好处,哪怕他们是加拿大人。(校对注:这里在调侃加拿大人。加拿大人通常不用牛津逗号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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