软件设计规范
概述软件设计是把需求转化为软件系统的最重要的环节,系统设计的优劣在根本上决定了软件系统的质量。 在此,主要阐述软件系统设计的5个核心内容:体系结构设计、用户界面设计、数据库设计、模块设计、数据结构和算法设计。旨在帮助开发人员搞清楚“设计什 么”以及“如何设计”。 一般把设计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:概要设计阶段和详细设计阶段,如下所示:
可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文档裁减和过程合并,如项目开发过程只有一个设计阶段和设计文档。 体系结构体系结构如同人的骨架。如果某个家伙的骨架是猴子,那么无论怎样喂养和美容,这家伙始终都是猴子,不会成为人。 由此可见,体系结构乃是系统设计的重中之重。 目前业界比较流行的软件结构模式有C/S(客户/服务器)、B/S(BROWSE/SERVER)、层次结构(上 下级层次结构、顺序相邻的层次结构、含中间件的层次结构) 体系结构设计原则 ● 合适性 即体系结构是否适合于软件的“功能性需求”和“非功能性需求”。高水平的设计师高就高在“设计出恰好满足客户需求的软 件,并且使开发方和客户方获取最大的利益,而不是不惜代价设计出最先进的软件。 ● 结构稳定性 详细设计阶段的工作如用户界面设计、数据库设计、模块设计、数据结构与算法设计等等,都是在体系结构确定之后开展的, 而编程和测试则是更后面的工作,因此体系结构应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稳定。 软件开发最怕的就是需求变化,但“需求会发生变化”是个无法逃避的现实。人们希望在需求发生变化时,最好只对 软件做些皮皮毛毛的修改,可千万别改动软件的体系结构。如果当需求发生变化时,程序员不得不去修改软件的体系结构,那么这个软件的系统设计是失败的。 高水平的设计师应当能够分析需求文档,判断出哪些需求是稳定不变的,哪些需求是可能变动的。于是根据那些稳定不变的需 求设计体系结构,而根据那些可变的需求设计软件的“可扩展性”。 ● 可扩展性 可扩展性是指软件扩展新功能的容易程度。可扩展性越好,表示软件适应“变化”的能力越强。 可扩展性越来越重要,这是由现代软件的商业模式决定的:
● 可复用性 由经验可知,通常在一个新系统中,大部分的内容是成熟的,只有小部分内容是创新的。一般地可以相信成熟的东西总是 比较可靠的(即具有高质量),而大量成熟的工作可以通过复用来快速实现(即具有高生产率)。 可复用性是设计出来的,而不是偶然碰到的。要使体系结构具有良好的可复用性,设计师应当分析应用域的共性问题,然 后设计出一种通用的体系结构模式,这样的体系结构才可以被复用。 用 户 界 面 设 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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