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里氏替换原则LSP
一直以来,yqj2065都认为,学习里氏替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Principle、LSP),如同学习下围棋一样,易学难精。
1.要点
里氏替换原则/LSP是
OO
编程范式中规则范式的核心。
它说明(强调)了子类型必须具备替换属性,这在面向对象语言中如同常识。(类层次 Is_a 替代)
即在一个软件系统中,基类出现的所有地方都必须能够被子类型替代。
LSP是正确设计类层次的指导原则,它检测和保证类层次的正确性,进而维护针对父类型编写的程序的正确性。(你针对父类型,进一步针对抽象类型编程,是OCP的管辖范围) 多态的本质,是不同子类替代父类变量后,可以对同一种消息,有不同的反应。 继承的本质,是子类承接了父类的接口。这是语言层面对LSP的支持。当然,程序员刻意用实现违背接口,没有人可以阻挡。 2.学习思路因为易学,所以在《编程导论(Java)》中安排在2.1.1节。所以紧接其后,在[2.1.2 啊,我看到了多态]中才开始介绍向上造型、多态、改写(override); 所谓难精,我们
实现继承是符合LSP的——即使对具体父类的方法的override有千般不好,它还是符合LSP的。你可以直接使用父类方法,或override空方法。你的方法 m()可以采用改进型override(总是调用super.m()一次)。你在遇到取代型改写时,问一问自己为什么?如果自己能够说服自己,那就用吧!谁敢咬你。 扩展继承是符合LSP的——即使向上造型导致扩展的方法(子类自己定义的方法)不能够用。白马非马,是好事。既保证了系统的扩展性——如果子类不能够定义自己的新方法,那样的语言你用?同时不影响LSP。比如说,Client依赖的Man接口只有eat(),你超人就算有一万个方法,你造型为Man时你也得憋着。要用子类的方法,(SuperMan)U。多重继承A、B时,你作为A,那么B的方法都被A视为扩展。 3.正方形和长方形很多人使用了“正方形不是一个长方形”这个例子,介绍LSP。事实上,不管你采用什么手段和技巧,我可用反证法告示你:(在例程所示的场景中)如果你能够将正方形设计成长方形的子类,那么你必然可以将圆设计成长方形的子类。
4.吐槽(考试的时候,不要随便使用网上的某些文字)所谓难精之二,在于五花八门的解释和介绍。yqj2065曾经非常惊讶,这样的里氏替换原则,他还写了设计模式的系列博客。例如,
copy
前置条件,通常意味着方法参数的合法性检查(而非重载的类型问题)。如show(Baby b,int age),验证前置条件时,谁会验证出场的人是不是Baby?通常检查它不得为null;而age要大于10,小于16等都是方法文档中已经说明的前置条件,会考虑参数是否double?【子类重载父类的方法时,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参数更宽松】,什么意思呢?重载和方法的形参更宽松或狭窄有什么关系?“重载”是敲错了? 子类的override 方法,返回的可以是父类方法返回类型的子类,Java语法支持。 又有人写道:“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”。我一直说LSP是OCP的前提条件。实现方式Vs. 必要条件,我有点傻傻地分不清了。 你的Client依赖于IServer接口,符合OCP。为什么能够OCP,因为具体的Server可以替代IServer接口。如果(所有的)Server设计的烂,不能够LSP,你能不能OCP?(必要条件) 但是,我的Client依赖于IServer接口,符合OCP。如果我依赖于具体的Server就不OCP了。好在Server总能够替代IServer,这个LSP好使,所以我的Client就可以依赖于IServer接口,实现了OCP。(实现方式)好像也说得通。 总体上,这篇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之里氏代换原则,还不如改为OCP之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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