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UML中,类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:依赖,关联,聚合和组合四类。这四类关系其实都可以看作是某种意义上的关联,从依赖到组合,它们的关联强度由弱到强。 依赖是类与类之间最弱的关联,现实中的例子是,类A的某个方法的参数中使用了类B,这样就可以说类A依赖类B。而关联比依赖更强,例如类A中有一个属性,或者说一个成员变量是类B,那么就说类A关联类B。(但网上有的帖子把这种情况不看作是关联,在这些帖子中关联和依赖的强度是一样的,后一种情况应该算是聚合或者组合。) 聚合,用空心菱形表示,指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。通常在定义一个整体类后,再去分析这个整体类的组成结构。从而找出一些组成类,该整体类和组成类之间就形成了聚合关系。例如一个航母编队包括海空母舰、驱护舰艇、舰载飞机及核动力攻击潜艇等。需求描述中“包含”、“组成”、“分为…部分”等词常意味着聚合关系。 组合,用实心菱形表示,也表示类之间整体和部分的关系,但是组合关系中部分和整体具有统一的生存期。一旦整体对象不存在,部分对象也将不存在。部分对象与整体对象之间具有共生死的关系。 区别聚合和组合的关键就是整体和部分的生命周期,如果整体和部分是同生共死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的,那么这就是组合,否则就是聚合。这可以通过下面的代码来对比: //聚合 class A { public: A(B * pb) { m_pb = pb; } ... private: B * m_b; }; //组合 class A { public: A() { } ... private: B m_b; } 对于聚合来说,它不负责组成部分的创建与删除,也就是说A只使用B,但B的生死A不管。而组合就不同了, A要全权负责B的生老病死。所以组合的强度比聚合要大。聚合关系是“has-a”关系,组合关系是“contains-a”关系; 聚合关系表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比较弱,而组合比较强;聚合关系中代表部分事物的对象与代表聚合事物的对象的生 存期无关,一旦删除了聚合对象不一定就删除了代表部分事物的对象。组合中一旦删除了组合对象,同时也就删除了 代表部分事物的对象。
转帖自:http://iambbrb.blogspot.com/2009/05/uml.html (编辑:李大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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